一、 前言
中華電信於95年2月成立了中華電信基金會,一直以來以縮短數位落差作為宗旨,並於全省了四十多個偏鄉或是原住民部落建置了『數位好厝邊』,提供電腦與寬頻網路,並開設許多相關免費學習課程,提供在地居民的教育學習與產業發展。
去年舉辦第一屆『蹲點‧台灣』之後,獲得極熱烈迴響,今年暑假,我們將持續舉辦第二屆『蹲點‧台灣』,邀請全國大學傳播相關科系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到我們的『數位好厝邊』地點進行『蹲點計畫』,透過蹲點期間拍攝紀錄片,同時擔任基金會在當地開設課程的助教或講師(課程以電腦相關或影片拍攝技巧學習為主),同時本計畫亦提供學生下鄉服務的志工學習機會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電信基金會
三、協辦單位:國立政治大學 廣播電視學系
四、暑期服務期間: 98年7月1日~8月31日期間
五、活動辦法:
(一) 報名資格:
全國各大學傳播相關科系學生
全國各大學傳播相關科系學生
(二) 報名方式:
1. 報名期間:5月1日~5月21日(以e-mail方式報名)
2. 報名方式:
(1) 如本簡章後面所公布之12個地點(基金會視情況可調整數量),由學生組隊(兩人一組)報名。
(2) 學生依本簡章之志願表格依序填寫希望蹲點的社區(或部落),不限志願填寫之數量,一經錄取,不得任意更換地點。
(3) 基金會根據評審標準與每個人志願順序,篩選出12組錄取同學,每組以錄取一個社區(或部落)為限。
3. 評選標準:
(1) 學校老師推薦 ,佔20%
(2) 自備攝影器材(DV以上規格)或學校同意出借器材,佔30%
(3) 過去相關作品及傑出表現 50% (以文字描述即可,不需附作品)
4. 錄取通知:
基金會將於5月31日~6月4日之間,以e-mail或電話方式個別通知錄取與否,並告知同學錄取的地點以及是否願意參與蹲點計畫,若錄取同學無法接受所分配之地點,可選擇放棄並退出此計畫,由基金會另外挑選備取同學遞補(不可要求更換地點,若不同組之間彼此私下協商交換地點,需經基金會同意)。
5. 教育訓練:暫訂6月21日於中華電信基金會會議室舉行(台北市信義路一段21-3號)。
6. 本計畫所有擬定辦法內容,中華電信基金會保有修改權利。
(三) 培訓:
所有錄取的學生,需於6月21日(暫訂)至中華電信基金會接受一天的教育訓練,教育訓練內容包括:本次計畫之介紹、社區議題討論、社區個案拍攝主題說明、紀錄片拍攝技巧、暑假工讀期間之權利義務說明。無故缺席者,將取消其資格,由其他組別遞補。
(四) 蹲點拍攝:
每一組的蹲點期間為15~20天不等(依不同的地點而定),學生需於蹲點期間,完成一支10分鐘的社區紀錄片的拍攝(影片長度可因不同個案而有所調整)。
(五) 講師志工
蹲點期間,學生需義務擔任基金會在該社區所規劃的相關課程的講師或助教,課程內容以『影片拍攝之基礎實務課程』或是『電腦相關基礎操作課程』為主,課程內容由基金會規劃。
(六) 志工服務
蹲點期間,學生需視情況共同參與該社區(或部落)的社區服務。
(七) 權益義務說明
1. 學生需連續在蹲點的社區(或部落)待超過15天(含例假日),基金會可視個別社區狀況調整增減天數,至多不超過20天。
2. 每個社區蹲點的起迄時間不定,學生填寫志願前需先仔細閱讀,由基金會決定每個社區的個別蹲點期間,學生不得有異議。
3. 蹲點期間,學生需配合基金會在當地開設的課程,義務擔任助教或講師,基金會不再另外支付費用,課程總時數以不超過30小時為原則。
4. 學生蹲點期間,需與基金會提供的當地負責人積極互動,並於蹲點期間,透過自己的觀察與敘事方式,拍攝一支10分鐘的社區紀錄片。
5. 七~八月工讀期間,除了蹲點期間需依約待在蹲點社區以外,蹲點以外的時間,則屬於學生自己的私人時間,可自由享受規劃自己的暑假生活。
6. 蹲點結束後,學生需自行利用時間完成影片的剪輯與後製,基金會提供風潮音樂之使用版權,但是不提供後製剪輯的軟體、設備或場地,學生需於九月三十日之前繳交完成影片,影片繳交規格另訂之。
7. 依本專案完成之著作,以學生本人為著作人,但其全部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同時讓與中華電信基金會,學生應保證其於撰寫、拍攝使用於本專案所需之影片資料,係學生自己之獨立開發創作,且並無侵犯或抄襲任何第3人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。
(八) 相關酬勞說明
1. 兩個人一組,完成蹲點要求並如期繳交影片通過審核後,每人分別可得2萬元。
2. 教育訓練時,每人可先領5,000元,待完成影片繳交結案後,可領後續15,000元。
3. 若學生於蹲點期間表現不良,經要求後仍不改善,基金會有權隨時終止該地點之蹲點計畫,並不再支付學生任何費用。
4. 由基金會負責安排規劃並提供當地住宿,所有住宿費用由基金會負擔,若蹲點學生不願意接受基金會所安排之住宿,可以選擇自行處理住宿問題,但需自行負擔住宿費用。蹲點學生若為男女生一組,若造成安排住宿上的困擾,基金會有權取消其資格,由備取組別遞補。
5.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開(騎)車等交通費用,以車票或加油發票採憑據實報實銷,交通費用核銷上限為一個『地點』合計一萬元(基金會擁有審核權利),超過部分不予補助,另外,用餐費用請自理,不予補助。
6. 九月三十日前完成交片之後,基金會將針對12個蹲點影片進行評選,並於十月底前評選出三名優秀影片:
第一名:該組學生每人分別可得一萬元獎金。
第二名:該組學生每人分別可得五千元獎金。
第三名:該組學生每人分別可得三千元獎金。
(若12支影片素質皆不佳,基金會得以『從缺』方式不給予任何獎金)
7. 費用請領方式:
(1)實報實銷部分:
九月三十日前完成交片以及交通費用憑據核銷作業(逾期不予受理核銷),基金會根據實際核銷費用,給付學生交通補助費。
(2) 酬勞給付部分:
i. 9月30日完成交片後,10月15日前基金會完成審片,若通過審片,則核發尾款每人一萬五千元。若未通過審片,基金會有權要求學生自行前往該社區補拍畫面或是重新剪輯後製,所有額外費用學生需自行吸收,基金會不予補助,學生不得有異議。並於11月15日前繳交第二次審片作品,若通過審片,則核發尾款每人一萬五千元。
ii. 若第二次審片仍未通過,學生可選擇放棄此專案,基金會不再支付任何費用,所有已拍攝但未完成之影片(素材)內容,版權歸基金會所有。若學生有意願繼續完成該影片,則可於11月30日前繳交第三次審片內容,若通過第三次審片,則核發酬勞每人1萬元(因屬第三次審片,故酬勞減少),若仍未通過審片,則視同學生放棄本專案,基金會亦不再支付任何費用,所有已拍攝但未完成之影片(素材)內容,版權歸基金會所有。
8. 第一屆『蹲點台灣』學生作品影片專區網址:
9. 基金會已完成近百支相關影片,學生可自行上『點‧台灣』網站參考網站上的『點影像』單元內容之影片,網址為:www.clicktaiwan.com.tw
CHTF | 回應(0) | 人氣(481) | 2010-05-10 15:28:12